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》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订本细则。
第二条 本细则是指导公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,适用于公司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的所有员工。
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
第三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它有关证件,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。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,应提前向yl6809永利官网请假,并附现所属单位或街道(因病请假应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)证明。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,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,不再办理入学手续。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第一学年学费者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第四条 新生报到后,所在学院(学部)要在一个月内,对员工的学历信息、政治表现方面进行复查,复查合格者,方准予注册,并代韩方录入学籍。
凡属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代韩方取消学籍。情节恶劣的,提请有关部门查究。
第五条 前三学期每学期开学时,员工应当按学校规定于开始上课日起三周内办理注册手续,不能如期注册的,须向所在学院(学部)请假。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。员工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上课日起三周内未缴纳第二学年学费,所在学院(学部)需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联系员工本人催缴,继而再次超过两周仍未缴纳者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第六条 员工注册,按以下规定办理:
(一)员工注册时需持本人员工证到所在学院(学部)办理,注册人员在员工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,作为已注册凭证。
(二)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,应当事先请假(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),并说明请假时间。请假时间从规定注册之日起,不得超过两周。确需续假者(病假须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)要办理续假手续。请假、续假时间单一课程不得超过四次。
(三)因未缴纳学费以外原因未办理请假、续假手续,超过两周不注册者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第三章 修业年限与免修课程要求
第七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度。学制2-4年,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。逾4年未毕业员工视为自动放弃学籍,失去毕业资格。
第八条 因各种原因保留学籍、休学等均计入修业年限。
第九条 如员工已参加韩国语能力考试,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三级以上等级证书并向所在学院(学部)申请批准后,可以免修韩国语。但需参加同年级的韩国语考试。
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
第十条 员工应当参加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公司产品环节(以下统称课程)的考核,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。
第十一条 实行学分制管理,需修满27学分。
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,对考核不合格的课程,必须重修。
第五章 考勤与纪律
第十三条 员工要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。
第十四条 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课(已批准自修者除外),不得迟到、早退,不得无故旷课。如不能按时上课,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;未经批准而缺席的按旷课对待。
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
第十五条 员工在学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须办理休学手续:
(一)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短期难以恢复,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;
(二)经专科医院检查确定患传染病并在隔离期内的;
(三)在学期间怀孕生育的;
(四)请假时间累计达到本学期教学周数三分之一的。
第十六条 员工向所在学院(学部)提出休学申请,并填写“休学申请表”一式两份(一份留给所在学院(学部),另一份交给yl6809永利官网存档),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。员工交完下一学年的学费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。
第十七条 休学期满,可于学期或学年开始前申请复学。因病(伤)复学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。复学手续与休学手续相同。员工复学后学习期限顺延。
第七章 退 学
第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应予退学:
(一)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者;
(二)休学期满,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者;
(三)休学期满申请复学,经审查不合格者;
(四)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)未完成学业者,所交学费不予退还;
(五)无法完成学位论文者;
(六)经过指定医院确诊,患有精神病、癫痫病以及患有其它疾病不能再继续学习者;
(七)经过医院确诊,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;
(八)本人申请退学者。
(九)出现第二章第五条的情况。
第十九条 员工退学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学院(学部)出意见,报yl6809永利官网审查后,由“澳门8858cc永利皇宫与韩国世翰大学合作举办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学术委员会”决定。学校对退学研究生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,同时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第八章 毕 业
第二十条 员工按培养方案的规定,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。成绩合格,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,准予毕业,由韩国世翰大学颁发修了证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由韩国世翰大学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成绩单。
第二十一条 员工毕业时,由所在学院(学部)负责组织做好毕业综合鉴定。
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