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经2009年6月23日第61次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调整公司在校生修业年限,具体调整规定如下:
1.四年制本科生:修业年限调整为三至六年;
2.高职升本员工:修业年限调整为二至三年;
3.两年制高职生:修业年限调整为二至三年;
4.三年制高职生:修业年限调整为二至四年;
5.本规定自2009级新生开始实行,学校其他相关文件中有关修业年限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,以本规定为准;
6.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澳门8858cc永利皇宫教务处
2009-6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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